第94条「发起人共同制订章程」不是挂在墙上的条文,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把它变成一套能执行的动作。
一、关键要件怎么把握
这一条的适用,可以拆成下面几个要件来把握。要件之间是并列关系,缺一不可。
| 要件 | 把握要点 | 常见偏差 |
|---|---|---|
| 主体 | 主体这一项,落脚点是全体发起人 | 别凭印象判断 |
| 通过 | 通过这一项,落脚点是成立大会 | 别凭印象判断 |
| 效力 | 「效力」指的是登记必备 | 留好书面证据 |
把要件一一对到自家公司的事实上,才能判断是否落在这条的射程内。以私募基金管理人为例,撇开本条不谈,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报送。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设立股份公司应由发起人共同制订章程,这一点在实务中往往被简化处理。
要件是「尺子」,事实是「被测对象」,尺子要准,对象也要真。
二、这些做法要不得
围绕这一条,最常犯的错误有下面几类,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妨逐一对照。
| 序号 | 常见错误做法 | 问题出在哪 |
|---|---|---|
| 1 | 常见的一个错误是「募集设立的章程未经成立大会通过」 | 证据留存不足 |
| 2 | 要警惕章程条款与发起人协议冲突的倾向 | 误读了构成要件 |
| 3 | 不少企业会章程缺少类别股安排,应当避免 | 混淆了适用对象 |
把常见误区过一遍,能避开大多数坑。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对照这张表,检查自己是否也存在类似的偏差,并及时纠正。
对照误区自查,不是一次性的动作,而是应嵌入日常经营。
三、谁来做、谁担责
这一条的事,得落到具体的人或机构头上,才推得动。
| 责任主体 | 职责内容 | 未尽责的后果 |
|---|---|---|
| 经理层 | 建议章程与协议冲突时以章程对外 | 影响交易效力 |
| 董事会 | 建议发起阶段形成章程草案 | 被追责 |
| 董监高 | 建议发起阶段形成章程草案 | 影响交易效力 |
责任只有落到人,制度才不是空文。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把这条的责任逐级分解到具体岗位。
把责任与激励挂钩,才能真正调动执行的积极性。
明确责任的同时,私募基金管理人也要给责任人留出履职所需的资源和授权。
四、办理流程拆解
把这件事的流程走一遍,卡点和交接口就出来了。以私募基金管理人为例,一条完整链路大致是:
| 环节 | 关键动作 | 易错点 |
|---|---|---|
| 发起/前置决策 | 建议章程与协议冲突时以章程对外 | 常见的一个错误是「募集设立的章程未经成立大会通过」 |
| 内部审议 | 应落实「成立大会表决通过并记录」 | 常见的一个错误是「募集设立的章程未经成立大会通过」 |
| 办理登记或公告 | 应落实「成立大会表决通过并记录」 | 常见的一个错误是「募集设立的章程未经成立大会通过」 |
| 归档留痕 | 建议章程与协议冲突时以章程对外 | 要警惕章程条款与发起人协议冲突的倾向 |
卡点往往出现在环节之间的交接口,私募基金管理人要重点盯住这些地方。
建议私募基金管理人把这条的流程做成标准化的操作手册,降低人为失误。
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而言,流程的颗粒度要与28 人的组织规模匹配,过粗失控、过细僵化。
五、留痕与归档
这些动作背后,都对应着一组要准备和留存的文件。
| 文件/材料 | 用途 | 留存要求 |
|---|---|---|
| 决议文件 | 建议发起阶段形成章程草案 | 至少保存至交易结束 |
| 台账凭证 | 建议发起阶段形成章程草案 | 长期归档 |
| 台账凭证 | 应落实「成立大会表决通过并记录」 | 及时更新 |
能被复核的材料,才是有价值的材料。
纸质与电子材料要同步管理,防止因单一载体丢失而陷入被动。
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这类登记为管理人,管理三只基金的企业,材料的规范程度往往直接反映了合规水平。
六、留一个可执行的结尾
综合上面的分析,第94条「发起人共同制订章程」的要义可以收束为一句可执行的话。
合规不是一次性的,第94条「发起人共同制订章程」的落地需要持续对账和复查。
声明:本文基于公开政策文件与实务经验整理,仅供专业交流参考,不构成正式税务或法律意见。具体事项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并以主管机关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