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诚立会计(集团)有限公司 · 财税专业知识中心
股权转让与股份公司

逐条解读:第116条「表决权与决议比例」的立法本意,互联网平台公司的适用边界在哪

诚立会计 2026年09月07日 阅读 71
逐条解读:第116条「表决权与决议比例」的立法本意,互联网平台公司的适用边界在哪

把第116条「表决权与决议比例」读透,互联网平台公司在章程和日常经营里能少走很多弯路。

一、条文的三层意思

第116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这句话可以拆成三层来读,每一层对应一个实务关注点。

第一层是「股东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这一层决定了本条的基本定位,也是最容易在适用时被忽略的前提。第二层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它把抽象的原则具体到了可操作的标准。第三层是「普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这一层往往指向义务边界或责任后果。

读条文最忌断章取义,把三层意思串起来,才能还原立法本意。

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平台公司的经营特点决定了它对这条的敏感度会更高。

二、适用的前提是什么

这一条的适用,可以拆成下面几个要件来把握。要件之间是并列关系,缺一不可。

要素具体内容容易出错处
原则从原则来看,把握一股一权别凭印象判断
例外在例外上,核心是类别股、库存股留好书面证据
比例比例这一项,落脚点是过半数/三分之二要与客观事实核对

不要凭感觉下结论,先把要件逐个核对一遍。互联网平台公司的情况是:平台注册用户 300 万,采用协议控制架构。

当事实与要件对不上时,应当回到事实本身,而不是强行套用条文。

把要件理解到位,再结合互联网平台公司的具体事实,判断才有根基。

三、从条文到场景

这一条怎么用到互联网平台公司身上?关键是把它的要求翻译成经营动作。

脱离互联网平台公司的具体经营谈这条,永远隔着一层。把它放回场景,动作就具体了。

适用场景具体表现应对要点
重大变更运营主体与持牌主体分离这一步要做的是表决前剔除库存股
对外交易用户协议由运营主体签署落地时,类别股按章程单独表决
对外交易用户协议由运营主体签署这一步要做的是表决前剔除库存股

适用范围搞清楚了,动作才不会做偏;反过来,动作清楚了,范围也就守住了。

把适用的结论写进制度,比停留在讨论层面更有意义。

四、这条的边界与例外

任何条文都有边界,这一条也不例外。它管的是股东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类别股股东除外,但不等于可以无限扩张到所有情形。

情形是否适用判断依据
常规情形适用原则
存在法定例外时需特别判断看是否落入例外条款
主体或行为不符时不适用要件不满足

边界的意义在于:既不让企业把条文扩大化使用,也不让企业漏掉本该履行的事项。

把边界标出来,才能既不越界,也不漏掉该做的。

边界的把握,很多时候决定了互联网平台公司的风险敞口大小。

五、新法带来的三处调整

相较 2018 年公司法,这一条的变化是:明确类别股例外与库存股无表决权。

对互联网平台公司来说,最实际的问题是:现有的章程、协议、内部制度,是否还跟得上这条的变化。

建议互联网平台公司把这条的变化单独拎出来,对照自身的制度做一次「体检」。

把变化理解透,才能判断是「必须改」还是「建议改」。

六、收口

回到最初的问题:互联网平台公司面对第116条,最该做的是什么?答案已经在上面的分析里。

理解第116条「表决权与决议比例」,最终要落成章程条款和内部制度,否则只是纸面理解。

标签

声明:本文基于公开政策文件与实务经验整理,仅供专业交流参考,不构成正式税务或法律意见。具体事项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并以主管机关口径为准。

MORE ON THIS

同栏目延伸阅读

同一栏目下的其它文章,按阅读量排序,便于顺着主题继续往下读。

查看全部
服务热线 4000-989-866 微信咨询 北京诚立会计 微信在线咨询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