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第264条讲的是「刑事责任」,一句话说清容易,落到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公司身上,门道就多了。
一、条文原文与要点
这一条的核心意思,可以概括为一句话:违反公司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展开来讲,它包含两层:一是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并行不悖;二是构成犯罪的不能以行政处罚替代。前者划定的是前提条件,后者指向的是义务或责任。
理解到位之后,更重要的是把它转化为章程条款和内部流程。
值得注意的是,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公司的经营特点决定了它对这条的敏感度会更高。
二、边界之外的区域
任何条文都有边界,这一条也不例外。它管的是违反公司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不等于可以无限扩张到所有情形。
| 情形 | 是否适用 | 判断依据 |
|---|---|---|
| 常规情形 | 适用 | 情形 |
| 存在法定例外时 | 需特别判断 | 看是否落入例外条款 |
| 主体或行为不符时 | 不适用 | 要件不满足 |
边界的意义在于:既不让企业把条文扩大化使用,也不让企业漏掉本该履行的事项。
把边界标出来,才能既不越界,也不漏掉该做的。
边界不是束缚,而是确定性;明确了边界,反而能更放心地做事。
三、相比旧法,变化在哪
相较 2018 年公司法,这一条的变化是:延续旧法,明确刑事责任的追究。
对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公司来说,最实际的问题是:现有的章程、协议、内部制度,是否还跟得上这条的变化。
建议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公司把这条的变化单独拎出来,对照自身的制度做一次「体检」。
新旧衔接期往往最容易出问题,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公司应当尽快完成过渡。
四、三个要件逐一拆
这一条的适用,可以拆成下面几个要件来把握。要件之间是并列关系,缺一不可。
| 要素 | 具体内容 | 容易出错处 |
|---|---|---|
| 情形 | 就情形而言,关键在于构成犯罪 | 留好书面证据 |
| 依据 | 说到依据,重点是刑法等 | 注意此处需结合章程 |
| 关系 | 从关系来看,把握行刑并行 | 留好书面证据 |
不要凭感觉下结论,先把要件逐个核对一遍。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公司的情况是:创始股东以专利作价入股,占注册资本四成。
要件核对的过程,本身就是一次合规自查的过程。
把要件理解到位,再结合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公司的具体事实,判断才有根基。
五、从条文到场景
这一条怎么用到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公司身上?关键是把它的要求翻译成经营动作。
脱离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公司的具体经营谈这条,永远隔着一层。把它放回场景,动作就具体了。
| 适用场景 | 具体表现 | 应对要点 |
|---|---|---|
| 日常经营 | 评估机构已注销 | 可着手及时整改避免犯罪 |
| 日常经营 | 专利年费由公司缴纳 | 实务上应当评估刑事风险 |
| 对外交易 | 专利年费由公司缴纳 | 可着手及时整改避免犯罪 |
适用的边界,比适用的范围更值得花时间确认。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公司应当把这几个场景分别落成动作。
需要强调的是,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公司适用这条时,违反公司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点要作为主线贯穿始终。
六、把结论落成动作
综合上面的分析,第264条「刑事责任」的要义可以收束为一句可执行的话。
把条文读透,不是为了背,是为了在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公司的具体场景里知道边界在哪、动作是什么。
声明:本文基于公开政策文件与实务经验整理,仅供专业交流参考,不构成正式税务或法律意见。具体事项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并以主管机关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