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诚立会计(集团)有限公司 · 财税专业知识中心
总则与公司登记

第28条「决议被否定后的登记与善意相对人」的三个要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最容易忽略哪一个

诚立会计 2026年08月26日 阅读 52
第28条「决议被否定后的登记与善意相对人」的三个要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最容易忽略哪一个

把第28条「决议被否定后的登记与善意相对人」读透,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在章程和日常经营里能少走很多弯路。

一、先回到法条本身

这一条的核心意思,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决议被宣告无效、撤销或确认不成立的,公司应申请撤销据此办理的登记。

展开来讲,它包含两层:一是公司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二是内部决议瑕疵不当然对抗外部交易的效力。前者划定的是前提条件,后者指向的是义务或责任。

不必逐字背诵原文,但要能准确说出它的适用范围和边界。

落到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身上,这条所指向的义务或权利,需要通过具体的制度安排来承接。

二、条文的适用条件

这一条的适用,可以拆成下面几个要件来把握。要件之间是并列关系,缺一不可。

构成要件如何理解实务提示
公司义务从公司义务来看,把握申请撤销登记别凭印象判断
外部效力「外部效力」指的是善意相对人受保护留好书面证据
判断标准从判断标准来看,把握相对人是否善意要与客观事实核对

要件是判断的标尺,事实是判断的对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要把两件事都理清楚,结论才可靠。

要件核对的过程,本身就是一次合规自查的过程。

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而言,要件核对的难点,往往在于事实本身的证据是否充分。

三、这条的边界与例外

任何条文都有边界,这一条也不例外。它管的是决议被宣告无效、撤销或确认不成立的,公司应申请撤销据此办理的登记,但不等于可以无限扩张到所有情形。

情形是否适用判断依据
常规情形适用公司义务
存在法定例外时需特别判断看是否落入例外条款
主体或行为不符时不适用要件不满足

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而言,划清这条的边界,比记熟条文本身更有实操价值。

边界意识,是避免误用条文的第一道防线。

边界不是束缚,而是确定性;明确了边界,反而能更放心地做事。

四、这些做法要不得

围绕这一条,最常犯的错误有下面几类,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不妨逐一对照。

序号常见错误做法问题出在哪
1常见的一个错误是「不主动撤销错误登记」混淆了适用对象
2常见的一个错误是「相对人未审查决议仍主张善意」忽略了程序要求
3要警惕以内部决议瑕疵对抗已完成的对外交易的倾向混淆了适用对象

这些错,多数是可以通过制度设计避免的。

把「避坑清单」放进培训和内控,比事后补救有效得多。

误区的共性在于「看起来没问题」,所以更需要制度化的复核来兜底。

五、设身处地想一想

把这一条放到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的具体经营里看。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1200 人,存续债券三只,余额 8 亿元。撇开本条不谈,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

场景维度具体情形本条如何适用
经营评级 AA+决议被宣告无效、撤销或确认不成立的,公司应申请撤销据此办理的登记
设立评级 AA+公司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退出设有债券受托管理人内部决议瑕疵不当然对抗外部交易的效力

条文是通用的,场景是具体的,二者对上,动作就清楚了。

把条文和场景对上之后,很多看似复杂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六、结论与边界

回到最初的问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面对第28条,最该做的是什么?答案已经在上面的分析里。

第28条「决议被否定后的登记与善意相对人」的要义就这些,剩下的,是回到自己的公司去逐项对照。

标签

声明:本文基于公开政策文件与实务经验整理,仅供专业交流参考,不构成正式税务或法律意见。具体事项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并以主管机关口径为准。

MORE ON THIS

同栏目延伸阅读

同一栏目下的其它文章,按阅读量排序,便于顺着主题继续往下读。

查看全部
服务热线 4000-989-866 微信咨询 北京诚立会计 微信在线咨询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