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第66条「议事方式与决议比例」的代价,比多数企业想象的要大。
一、几个常见误区
围绕这一条,最常犯的错误有下面几类,十人以下的服务型小微企业不妨逐一对照。
| 序号 | 常见错误做法 | 问题出在哪 |
|---|---|---|
| 1 | 实务中,章程提高门槛后仍按法定标准表决的做法并不少见 | 误读了构成要件 |
| 2 | 实务中,把增资做成普通决议的做法并不少见 | 误读了构成要件 |
| 3 | 常见的一个错误是「以出席股东过半数通过代替全体过半数」 | 混淆了适用对象 |
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自己在犯错。
十人以下的服务型小微企业可以对照这张表,检查自己是否也存在类似的偏差,并及时纠正。
尤其要注意,十人以下的服务型小微企业这类三名股东,一人兼任执行董事与经理的企业,某些误区会因为规模或行业特点而被放大。
二、抓住这条的构成
这一条的适用,可以拆成下面几个要件来把握。要件之间是并列关系,缺一不可。
| 构成要件 | 如何理解 | 实务提示 |
|---|---|---|
| 普通决议 | 就普通决议而言,关键在于过半数表决权 | 注意此处需结合章程 |
| 特别决议 | 特别决议这一项,落脚点是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 | 要与客观事实核对 |
| 补充 | 从补充来看,把握章程可提高 | 留好书面证据 |
把要件一一对到自家公司的事实上,才能判断是否落在这条的射程内。以十人以下的服务型小微企业为例,背景上还有一个事实:无监事会也无审计委员会。
当事实与要件对不上时,应当回到事实本身,而不是强行套用条文。
把要件理解到位,再结合十人以下的服务型小微企业的具体事实,判断才有根基。
三、代价有多大
违反这一条,后果可轻可重,取决于情节和造成的损失。
| 情形 | 可能的后果 | 责任主体 |
|---|---|---|
| 一般违规 | 影响交易效力 | 股东 |
| 情节较重 | 高额赔偿 | 控股股东 |
| 造成严重损失 | 刑事责任风险 | 直接责任人员 |
多数严重后果,都是从小疏漏积累起来的。
一旦已经发生违规,要尽早评估后果、主动纠正,争取从轻处理。
对十人以下的服务型小微企业来说,后果的大小与情节、损失、主观状态都相关,要综合判断。
四、接下来怎么做
针对上面的分析,十人以下的服务型小微企业可以立刻着手做几件事。
| 优先级 | 建议动作 | 预期效果 |
|---|---|---|
| 高 | 合规的做法是章程可提高但不得降低法定门槛 | 避免责任争议 |
| 高 | 落地时,表决前计算表决权基数 | 降低合规风险 |
| 中 | 可着手区分普通与特别决议事项清单 | 降低合规风险 |
先做高优先级的,把风险敞口关上。
十人以下的服务型小微企业可以把这几项排进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优先级的高低,取决于风险敞口的大小,十人以下的服务型小微企业应当据此动态调整。
五、自查清单
下面这张自查表,可以直接拿来用。对照十人以下的服务型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逐项打勾。
| 自查项 | 达标标准 | 当前状态 |
|---|---|---|
| 合规的做法是章程可提高但不得降低法定门槛 | 从补充来看,把握章程可提高 | □ 未做 / □ 部分完成 / □ 已达标 |
| 落地时,表决前计算表决权基数 | 特别决议这一项,落脚点是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 | □ 未做 / □ 部分完成 / □ 已达标 |
| 可着手区分普通与特别决议事项清单 | 特别决议这一项,落脚点是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 | □ 未做 / □ 部分完成 / □ 已达标 |
达标不是终点,持续保持才是。
建议十人以下的服务型小微企业每季度或半年做一次这样的自查,形成台账备查。
自查不是走过场,十人以下的服务型小微企业应当把「是否达标」的判断标准写清楚,避免主观随意。
六、回到最初的问题
回到最初的问题:十人以下的服务型小微企业面对第66条,最该做的是什么?答案已经在上面的分析里。
风险意识的终点,是一份可执行的自查表和几个负责的人。
声明:本文基于公开政策文件与实务经验整理,仅供专业交流参考,不构成正式税务或法律意见。具体事项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并以主管机关口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