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人、同样的工作,签劳动合同按工资薪金缴个税,签劳务合同按劳务报酬缴个税,再加上增值税与社保,综合成本可能差出十几个点。「改成劳务」成了常见的筹划动作,但改得成改不成,看的是实质。
核心判断
- 结论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所得。
-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 边界实质为劳动关系
一、规则落点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国税发〔1994〕89 号文件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 20% 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个人提供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应按次或按期申报纳税。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负有缴纳社保的义务。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28 号规定,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二、对立观点与它们的软肋
一种说法是:签劳务合同就是劳务。理由是,合同写了什么就是什么。
另一种说法是:看实质是否受管理。理由是,合同只是形式。
分歧的落点:判断标准不是合同名称,而是「是否受用工单位管理」。考勤、工牌、固定工位、固定工作时间、接受考核、纳入组织架构,这些特征指向劳动关系;按项目交付、自备工具、自主安排时间、自负盈亏,指向独立劳务。把实质上的员工改成劳务,一旦被认定,不仅要补个税,还要补社保,甚至面临行政处罚。
三、量化判断标准
| 判断项 | 标准 |
|---|---|
| 工资薪金 | 综合所得,3%—45% 超额累进 |
| 劳务报酬预扣 | 20%—40% 三档预扣率 |
| 劳务报酬收入额 | 收入减除 20% 费用 |
| 劳务报酬增值税 | 小规模 3%,现行减按 1% |
| 工资基本减除费用 | 每年 6 万元 |
| 劳务报酬展业成本 | 无 |
| 社保义务 | 存在劳动关系即需缴纳 |
四、结论在什么条件下反转
- 存在考勤与管理:实质为劳动关系
- 按项目交付、自主安排:可按劳务报酬
- 长期固定提供劳务:易被认定为雇佣
- 劳务报酬超 500 元/次:需取得发票或代开
- 小额零星经营:可凭收款凭证扣除
- 退休返聘:按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视情形
五、以案说法:签了劳务合同,被补了社保
事实:某公司将 12 名销售人员改为签订「劳务合作协议」,按业绩支付报酬,不缴社保。但公司仍对其实施考勤、晨会、区域划分与考核管理,并发放工牌。
争点:签订劳务合同但实际接受管理,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裁判逻辑:依据国税发〔1994〕89 号,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的区别在于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该公司虽签订劳务协议,但对人员实施考勤、考核、区域划分等管理,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经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应补缴社保并补扣个税。因按劳务报酬申报,个税预扣率与工资薪金不同,需重新计算并补缴差额。
启示:合同可以改名,管理方式改不了。有考勤、有考核、有工牌,就是雇佣。
六、把判断变成流程
- 梳理用工方式,区分劳动关系与独立劳务
- 存在管理关系的,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社保
- 独立劳务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交付成果与验收标准
- 劳务报酬按次预扣,年度并入综合所得汇算
- 单次超过起征点的,取得发票或申请代开
- 避免对同一人同时按工资与劳务申报
- 留存服务成果、验收记录,证明独立性
七、风险清单
- 实质雇佣按劳务:补社保、补个税
- 劳务支出无发票:不得税前扣除
- 重复申报:系统比对异常
- 名为劳务实为派遣:连带责任
常见追问
劳务报酬要交增值税吗?
要。个人提供劳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超过起征点需申报或代开发票。
退休返聘按什么申报?
一般按工资薪金,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扣除,具体以当地口径为准。
同一个人能既有工资又有劳务吗?
可以,但需分别对应不同性质的所得,不能对同一事项重复申报。
声明:本文基于公开政策文件与实务经验整理,仅供专业交流参考,不构成正式税务或法律意见。具体事项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并以主管机关口径为准。引用条文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转载本文请保留作者、出处与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