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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

FOB 还是 CIF:算错基数,退税全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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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B 还是 CIF:算错基数,退税全偏

出口发票上写的是 CIF 价,报关单上填的是 FOB 价,财务按发票金额算了退税。这一个数字的差别,可能让退税额多出几个百分点,也可能让申报直接被打回。

核心判断

  • 结论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实际离岸价;实际离岸价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
  •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 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 边界发票金额即基数

一、算一遍就清楚

判断项标准
计税基数实际离岸价 FOB
CIF 调整扣除国际运费、保险费
CFR 调整扣除国际运费
外贸企业基数购进专票金额或海关缴款书完税价格
汇率报关出口日期当月或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折算方法一经确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不得免征抵扣FOB ×(征税率 − 退税率)

二、条文给出的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 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该条第(二)项规定,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该条第(三)项规定,生产企业国内购进无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加工后出口的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的金额后确定。

该条第(四)项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24 号)规定,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时,应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发票等凭证,相关数据应与报关单电子信息比对一致。

财税〔2012〕39 号第四条规定了免抵退税的计算公式,其中免抵退税额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均以出口货物离岸价乘以外汇人民币折合率为基础计算。

三、学界与实务的分歧

一种说法是:按合同金额算最省事。理由是,发票上写多少就按多少。

另一种说法是:必须还原到离岸价。理由是,含运保费的基数要剔除。

分歧的落点:FOB 是货物越过船舷(装运港船上交货)时的价格,不含国际运费和保险费;CIF 含成本、保险加运费;CFR 含成本加运费。退税基数必须是 FOB,因此按 CIF 或 CFR 成交的,需扣减运费、保险费(CFR 扣运费)。扣减依据是货代发票、运输单据与保险单,不能凭估算。外贸企业不受此影响,其基数是购进发票金额,但若委托加工出口,则按加工费与料件成本相关规定处理。另需注意汇率:按报关单出口日期当月或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方法一经确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例外与它的理由

  • FOB 成交:发票金额即基数
  • CIF 成交:扣运保费后为基数
  • CIF 但发票未列明运保费:税务机关有权核定
  • 外贸企业外购出口:按购进发票金额
  • 委托加工出口:按加工费与料件分别处理
  • 汇率方法中途变更:申报数据前后不一致

五、案例:争点如何被确定:含在海运费里的退税

事实:某生产企业以 CIF 价出口一批设备,发票金额 500 万美元,其中海运费 20 万美元、保险费 5 万美元。企业按 500 万美元申报免抵退税,未扣减运保费。税务机关审核时按报关单 FOB 价 475 万美元重新核定。

争点:以 CIF 价成交的出口,退(免)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裁判逻辑:按财税〔2012〕39 号第二条,生产企业退(免)税计税依据为实际离岸价。CIF 价包含成本、保险费和运费,应扣除后还原为 FOB 价。本案应按 475 万美元计算,企业多申报 25 万美元基数,按 13% 退税率计算多退约 3.25 万美元,应予追回;若已办理退税,需缴回并可能加收滞纳金。同时,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也应按 475 万美元计算,相应调整。整改要求是在申报时取得货代运费发票、保险单,逐笔扣减。

启示:退税基数只认一个价:货离开中国口岸那一刻的价。运到对方港口的费用,不归中国退。

六、把判断变成流程

  1. 核对每份出口合同的贸易术语:FOB、CFR 还是 CIF
  2. 按贸易术语逐笔扣减运费、保险费、佣金
  3. 取得货代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作为扣减依据
  4. 核对报关单上的成交方式与总价,确保与发票一致
  5. 确定汇率折算方法并全年一致执行
  6. 申报前做报关单电子信息与申报数据比对
  7. 对差异较大的,留存说明材料备查

七、风险与后果

  • 按 CIF 全额申报:多退被追回
  • 运保费无凭证:扣减不被认可
  • 汇率方法随意变更:申报异常
  • 报关单与发票金额不符:审核不通过

常见追问

佣金也要扣吗?

离岸价不含支付给境外中间商的佣金,能提供合同与支付凭证的,可从基数中扣除。

汇率用哪一天的?

可采用报关单出口日期当日或当月 1 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方法一经确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外贸企业也要还原 FOB 吗?

不需要。外贸企业以免退税办法计算,基数为购进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与国际运费无关。

标签 计税依据

声明:本文基于公开政策文件与实务经验整理,仅供专业交流参考,不构成正式税务或法律意见。具体事项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并以主管机关口径为准。引用条文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转载本文请保留作者、出处与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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