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字之差,税务处理完全不同。进料加工是「自己买料、自己卖货」,来料加工是「别人给料、只收加工费」。前者能退税,后者只免税,且国内采购的进项要转出。
核心判断
- 结论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适用免抵退税办法,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离岸价扣除所含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金额;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适用免税政策,不退税,其耗用的国内购进料件、动力等所含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
-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 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 边界进料加工,可退税
一、量化判断标准
| 判断项 | 标准 |
|---|---|
| 进料加工 | 免抵退税,退税率按成品编码 |
| 来料加工 | 免税不退税,进项转出 |
| 进料加工基数 | FOB − 保税进口料件金额 |
| 保税料件方法 | 购进法或实耗法,年度内不得变更 |
| 来料加工收益 | 加工费(工缴费) |
| 进项转出 | 国内料件、动力、包装物所含进项 |
| 台账 | 两类业务分别设立,不得混用 |
二、规则是怎么写的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 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该通知第六条第(一)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适用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应当转为成本。
该通知第六条第(二)项明确,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24 号)规定,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应按规定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续,并在申报退(免)税时报送相关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计算免抵退税时,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可按购进法或实耗法确定,方法一经确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财税〔2012〕39 号第七条规定,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不如实反映情况的,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三、两种对立的理由
一种说法是:都是加工贸易,做法应该一样。理由是,来料加工的进项也能退。
另一种说法是:来料加工只免不退。理由是,国内进项必须转出。
分歧的落点:核心差别在「料件所有权」与「收益形式」。进料加工:企业自行采购料件(保税进口),拥有所有权,出口时按成品价收汇,因此按免抵退计算,退税额为 FOB 扣除保税料件后的金额乘以退税率。来料加工:料件由外商提供、所有权不转移,企业只收加工费,因此不构成货物销售,只就加工费免税,国内采购的辅料、动力、包装物进项不得抵扣。常见错误是把来料加工按进料加工申报退税,或者来料加工耗用的国内进项未转出,形成两头占便宜。
四、结论在什么条件下反转
- 自行采购料件、按成品价收汇:进料加工,可退税
- 外商供料、仅收加工费:来料加工,免税不退
- 来料加工用了国内辅料:进项需转出
- 两类业务共用生产线:按工时或耗用分别核算
- 保税料件金额未扣除:多退被追回
- 擅自内销保税料件:补税并加收缓税利息
五、以案说法:没转出的那 86 万
事实:某电子厂同时承接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业务,共用一条生产线。来料加工部分耗用国内采购的辅料与包装物,取得进项 86 万元,企业未作转出,全部参与抵扣;同时将来料加工的加工费收入按进料加工申报免抵退。
争点:来料加工业务耗用的国内进项,能否抵扣或退税?
裁判逻辑: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适用免税政策,按财税〔2012〕39 号第六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和退税,应转为成本。该企业未将 86 万元进项转出,属于违规抵扣,应补缴增值税及附加并加收滞纳金。同时,来料加工仅就加工费免税,不产生退税,其按进料加工申报的部分应作调整。两类业务共用生产线的,应按工时、耗用或产值等合理标准划分,分别核算,无法划分的按销售额比例分摊转出。
启示:来料加工赚的是加工费,不是货值。只免加工费那一块,别把进项也留下。
六、落地动作
- 按加工贸易手册区分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业务
- 分别设立台账,记录料件来源、耗用、出口
- 进料加工按购进法或实耗法计算保税料件金额,年度内不变更
- 来料加工耗用的国内料件、动力、包装物进项单独归集并转出
- 共用生产线的,按工时或耗用比例合理划分
- 保税料件内销的,及时补税并缴纳缓税利息
- 申报时按业务类型分别填报,附相应单证
七、容易踩的坑
- 来料加工进项未转出:补税加滞纳金
- 来料加工按进料加工退税:追回退税
- 保税料件金额未扣除:基数虚高
- 台账混用:无法证明业务真实性
常见追问
来料加工的加工费要缴增值税吗?
加工费收入适用免税政策,不缴增值税,但耗用的国内进项不得抵扣。
购进法和实耗法有什么区别?
购进法按当期实际购进的保税料件金额计算,实耗法按实际耗用的保税料件金额计算。前者简便,后者更精确。
保税料件内销怎么处理?
按内销货物补缴进口环节税款,并按规定加收缓税利息,同时计入内销销售额计算增值税。
声明:本文基于公开政策文件与实务经验整理,仅供专业交流参考,不构成正式税务或法律意见。具体事项请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并以主管机关口径为准。引用条文请以官方发布文本为准;转载本文请保留作者、出处与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