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产产品送给客户、把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把样品无偿提供给经销商——这些事没有收款,会计上可能不确认收入,但税务上很可能要「视同销售」。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范围还不完全一样。
核心判断
- 结论增值税视同销售包括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无偿赠送等情形。
-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了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八种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包括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 边界两个税种均视同销售
一、规则落点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了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八种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包括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25 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80 号规定,企业发生视同销售行为,除另有规定外,应按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两个税种的差异:增值税强调「货物是否离开企业并进入流通」,企业所得税强调「资产所有权属是否改变」。用于内部管理部门且所有权未改变的,企业所得税通常不视同销售。
二、对立观点与它们的软肋
一种说法是:没有收入就不该视同销售。理由是,没有收到钱,也没有利润,征税缺乏基础。
另一种说法是:视同销售是反避税需要。理由是,若不视同销售,企业可通过赠送、自用等方式规避增值税与所得税。
分歧的落点:两个税种的立法目的不同:增值税关注抵扣链条的完整性,货物离开企业就要补上这一环;企业所得税关注资产处置的所得实现。理解这一点,就能判断哪些情形只影响增值税、哪些两个税种都影响。
三、量化判断标准
| 判断项 | 标准 |
|---|---|
| 增值税视同销售 | 八种情形,含无偿赠送 |
|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 | 所有权属改变的情形 |
| 计税价格 | 按公允价值确定 |
| 自用于办公 | 增值税通常不视同销售,进项可抵扣 |
| 用于职工福利 | 两个税种通常均视同销售 |
| 用于市场推广 | 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增值税视货物来源 |
四、结论在什么条件下反转
- 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两个税种均视同销售
- 外购货物用于办公:增值税不视同销售,进项可扣
- 无偿赠送客户:增值税视同销售,所得税视同销售
- 自产货物用于在建工程:现行增值税不视同销售,进项可扣
- 总分公司间移送用于销售:增值税视同销售
五、一个真实的争议:送样品没做视同销售,补税八万
事实:某公司将自产产品 300 件无偿提供给经销商做样品,成本价 60 万元,市场价 100 万元,未做视同销售处理,也未申报增值税。
争点:无偿提供样品,是否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
裁判逻辑:税务机关认定,将自产货物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属增值税视同销售情形,应按公允价值 100 万元计算销项税额 13 万元;企业所得税上,该行为改变资产所有权属,应按公允价值确认视同销售收入 100 万元、视同销售成本 60 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0 万元。企业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约 8 万元。
启示:送出去的东西,税上等于卖出去了。判断要不要视同销售,只问一句:东西还在不在公司名下。
六、把判断变成流程
- 建立视同销售台账,登记用途、数量、金额
- 区分自产、委托加工与购进货物的不同规则
- 按公允价值确定计税价格,留存同期售价依据
- 增值税与所得税分别判断,不混用口径
- 申报时在对应行次填报视同销售收入与成本
- 用于福利、赠送的,同步处理个税代扣
七、失误的代价
- 未做视同销售:补缴增值税与所得税
- 价格确定错误:计税依据被调整
- 两税种混淆:漏报或重复申报
- 赠送未代扣个税:按偶然所得处理,公司被罚
常见追问
自产产品用于办公室自用要视同销售吗?
增值税上通常不视同销售,进项税额可抵扣;企业所得税上所有权未转移,也不视同销售。
赠送客户要代扣个税吗?
通常按偶然所得代扣 20% 个人所得税,另有规定的除外。
视同销售价格怎么定?
按公允价值,通常参照同期同类产品售价,无售价的可按组成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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