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诚立会计(集团)有限公司 · 财税专业知识中心
首页 / 标签索引 / 操作指引
CHENGLI ACCOUNTING · PROFESSIONAL INSIGHT

标签:操作指引

以下文章均与「操作指引」相关,按发布时间倒序排列。

环境保护税法解读

读懂环境保护税法第14条:征管分工与政府协作如何落到具体业务

读懂环境保护税法第14条:征管分工与政府协作如何落到具体业务。《环境保护税法》第14条「征管分工与政府协作」逐条解读:结合污水处理厂的实际情形,拆解征管分工与政府协作的适用要件、计算路径、常见误判与合规动作。

读懂环境保护税法第14条:征管分工与政府协作如何落到具体业务
源泉扣缴与反避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48条「纳税调整的补税与利息」逐句拆解:软件外包服务企业如何落地

企业所得税法第48条「纳税调整的补税与利息」逐句拆解:软件外包服务企业如何落地。企业所得税法第48条「纳税调整的补税与利息」风险提示:围绕补征税款,结合软件外包服务企业的实际情况,拆解适用要件、常见误区与申报动作。

企业所得税法第48条「纳税调整的补税与利息」逐句拆解:软件外包服务企业如何落地
车船税法解读

施行日期与条例废止怎么适用?车船税法第13条的三步判断法

施行日期与条例废止怎么适用?车船税法第13条的三步判断法。《车船税法》第13条「施行日期与条例废止」逐条解读:结合物流车队企业的实际情形,拆解施行日期与条例废止的适用要件、计算路径、常见误判与合规动作。

施行日期与条例废止怎么适用?车船税法第13条的三步判断法
源泉扣缴与反避税

税务机关如何适用第47条「一般反避税规则(GAAR)」:控股型集团公司的认定标准与举证责任

税务机关如何适用第47条「一般反避税规则(GAAR)」:控股型集团公司的认定标准与举证责任。企业所得税法第47条「一般反避税规则(GAAR)」逐条解读:围绕不合理商业目的,结合控股型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拆解适用要件、常见误区与申报动作。

税务机关如何适用第47条「一般反避税规则(GAAR)」:控股型集团公司的认定标准与举证责任
应纳税所得额

外商投资企业子公司如何把第15条「存货成本的扣除」写进税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外商投资企业子公司如何把第15条「存货成本的扣除」写进税务管理制度和流程。企业所得税法第15条「存货成本的扣除」实务剖析:围绕使用或销售时扣除,结合外商投资企业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拆解适用要件、常见误区与申报动作。

外商投资企业子公司如何把第15条「存货成本的扣除」写进税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解读

进项税额的抵扣凭据怎么适用?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12条的三步判断法

进项税额的抵扣凭据怎么适用?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12条的三步判断法。《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12条「进项税额的抵扣凭据」逐条解读:结合生产型出口企业的实际情形,拆解进项税额的抵扣凭据的适用要件、计算路径、常见误判与合规动作。

进项税额的抵扣凭据怎么适用?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12条的三步判断法
税收优惠

税务机关如何适用第34条「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拟上市公司的认定标准与举证责任

税务机关如何适用第34条「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拟上市公司的认定标准与举证责任。企业所得税法第34条「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风险提示:围绕环保节能安全设备抵免,结合拟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拆解适用要件、常见误区与申报动作。

税务机关如何适用第34条「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拟上市公司的认定标准与举证责任
车船税法解读

征管法律适用怎么适用?车船税法第11条的三步判断法

征管法律适用怎么适用?车船税法第11条的三步判断法。《车船税法》第11条「征管法律适用」逐条解读:结合内河航运企业的实际情形,拆解征管法律适用的适用要件、计算路径、常见误判与合规动作。

征管法律适用怎么适用?车船税法第11条的三步判断法
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长期待摊费用的扣除」逐句拆解:生物医药初创企业如何落地

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长期待摊费用的扣除」逐句拆解:生物医药初创企业如何落地。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长期待摊费用的扣除」逐条解读:围绕改建支出,结合生物医药初创企业的实际情况,拆解适用要件、常见误区与申报动作。

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长期待摊费用的扣除」逐句拆解:生物医药初创企业如何落地
应纳税所得额

税务机关如何适用第13条「长期待摊费用的扣除」:高新技术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与举证责任

税务机关如何适用第13条「长期待摊费用的扣除」:高新技术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与举证责任。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长期待摊费用的扣除」实务剖析:围绕改建支出,结合高新技术软件企业的实际情况,拆解适用要件、常见误区与申报动作。

税务机关如何适用第13条「长期待摊费用的扣除」:高新技术软件企业的认定标准与举证责任

全部标签

服务热线 4000-989-866 微信咨询 北京诚立会计 微信在线咨询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