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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有限合伙企业

以下文章均与「有限合伙企业」相关,按发布时间倒序排列。

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法第79条:LP 丧失行为能力,不能因此让他退伙

第79条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这一规则保护了 LP 的份额权益不因人身状况。

合伙企业法第79条:LP 丧失行为能力,不能因此让他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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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第80条:LP 去世,继承人可以直接接手

第80条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

合伙企业法第80条:LP 去世,继承人可以直接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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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第81条:LP 退伙后,责任以「取回的财产」为限

第81条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81条:LP 退伙后,责任以「取回的财产」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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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第82条:GP 变 LP、LP 变 GP,都要全体同意

第82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身份转换涉及责任形式的根本变化。

合伙企业法第82条:GP 变 LP、LP 变 GP,都要全体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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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第83条:LP 转 GP,旧债也要无限担

第83条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83条:LP 转 GP,旧债也要无限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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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第84条:GP 退居 LP,旧账还是无限

第84条规定,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84条:GP 退居 LP,旧账还是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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