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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均与「风险提示」相关,按发布时间倒序排列。

总则与公司登记

风险警示:第2条「公司的法定类型」是挂名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的高发雷区

风险警示:第2条「公司的法定类型」是挂名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的高发雷区。新公司法第2条「公司的法定类型」风险提示:围绕本法只调整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结合挂名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的实际情况,拆解适用要件、常见误区与落地动作。

风险警示:第2条「公司的法定类型」是挂名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的高发雷区
涉外公司与法律责任

第244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的五个风险点,外商独资企业正在踩几个

第244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的五个风险点,外商独资企业正在踩几个。新公司法第244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风险提示:围绕外国公司在中国设分支机构应提出申请并提交章程、登记证书等文件,结合外商独资企业的实际情况,拆解适用要件、常见误区与落地动作。

第244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的五个风险点,外商独资企业正在踩几个
解散清算与退出

第230条「解散后的存续」的常见误区,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公司别再犯

第230条「解散后的存续」的常见误区,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公司别再犯。新公司法第230条「解散后的存续」合规指引:围绕期限届满或决议解散且未分配财产的,可修改章程或决议存续,结合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公司的实际情况,拆解适用要件、常见误区与落地动作。

第230条「解散后的存续」的常见误区,股东会决议解散的公司别再犯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与治理

第43条「设立协议」的常见误区,航运企业别再犯

第43条「设立协议」的常见误区,航运企业别再犯。新公司法第43条「设立协议」风险提示:围绕设立时的股东可以签订设立协议,明确设立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结合航运企业的实际情况,拆解适用要件、常见误区与落地动作。

第43条「设立协议」的常见误区,航运企业别再犯
国家出资公司与董监高

第169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三个要件,国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公司最容易忽略哪一个

第169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三个要件,国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公司最容易忽略哪一个。新公司法第169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逐条解读:围绕国务院或地方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结合国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公司的实际情况,拆解适用要件、常见误区与落。

第169条「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三个要件,国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公司最容易忽略哪一个
公司债券与财务会计

第195条「公开发行债券的注册与募集办法」的三个要件,检验检测机构最容易忽略哪一个

第195条「公开发行债券的注册与募集办法」的三个要件,检验检测机构最容易忽略哪一个。新公司法第195条「公开发行债券的注册与募集办法」实务剖析:围绕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注册,结合检验检测机构的实际情况,拆解适用要件、常见误区与落地动作。

第195条「公开发行债券的注册与募集办法」的三个要件,检验检测机构最容易忽略哪一个
总则与公司登记

风险警示:第2条「公司的法定类型」是重资产制造企业的高发雷区

风险警示:第2条「公司的法定类型」是重资产制造企业的高发雷区。新公司法第2条「公司的法定类型」风险提示:围绕本法只调整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结合重资产制造企业的实际情况,拆解适用要件、常见误区与落地动作。

风险警示:第2条「公司的法定类型」是重资产制造企业的高发雷区
总则与公司登记

风险警示:第1条「立法目的与价值取向」是正在打股权转让官司的公司的高发雷区

风险警示:第1条「立法目的与价值取向」是正在打股权转让官司的公司的高发雷区。新公司法第1条「立法目的与价值取向」合规指引:围绕立法目的包含保护股东、职工、债权人三类主体的合法权益,结合正在打股权转让官司的公司的实际情况,拆解适用要件、常见误区与落地动作。

风险警示:第1条「立法目的与价值取向」是正在打股权转让官司的公司的高发雷区
合并分立与增减资

第218条「公司合并的形式」的五个风险点,进入破产程序的公司正在踩几个

第218条「公司合并的形式」的五个风险点,进入破产程序的公司正在踩几个。新公司法第218条「公司合并的形式」逐条解读:围绕合并分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两种,结合进入破产程序的公司的实际情况,拆解适用要件、常见误区与落地动作。

第218条「公司合并的形式」的五个风险点,进入破产程序的公司正在踩几个
国家出资公司与董监高

第168条「国家出资公司的范围界定」的常见误区,国有独资公司别再犯

第168条「国家出资公司的范围界定」的常见误区,国有独资公司别再犯。新公司法第168条「国家出资公司的范围界定」实务剖析:围绕国家出资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两类,结合国有独资公司的实际情况,拆解适用要件、常见误区与落地动作。

第168条「国家出资公司的范围界定」的常见误区,国有独资公司别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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