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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无限连带责任

以下文章均与「无限连带责任」相关,按发布时间倒序排列。

总则与设立登记

合伙企业法第2条:两类合伙、两种责任,选错结构就是选错风险

第2条界定合伙企业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

合伙企业法第2条:两类合伙、两种责任,选错结构就是选错风险
对外关系与债务承担

合伙企业法第38条:先动企业的钱,再动合伙人的钱

第38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这意味着企业财产是第一顺位的责任财产,合伙人个人财产是补充。该规则与第39条的无限连带责任衔接。

合伙企业法第38条:先动企业的钱,再动合伙人的钱
对外关系与债务承担

合伙企业法第39条:企业的债,合伙人要用全部身家兜底

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的责任财产及于其全部个人财产,且债权人可以任选一名或数名合伙人要求清偿全部债务。

合伙企业法第39条:企业的债,合伙人要用全部身家兜底
对外关系与债务承担

合伙企业法第40条:替别人还了钱,怎么要回来

第40条规定,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第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追偿的范围是超出自己应担份额的部分,追。

合伙企业法第40条:替别人还了钱,怎么要回来
入伙退伙与除名

合伙企业法第44条:新人对入伙前的旧债,也要一起扛

第44条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44条:新人对入伙前的旧债,也要一起扛
入伙退伙与除名

合伙企业法第53条:退了三年,还是被追债

第53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判断标准是债务发生的原因事实是否存在于退伙之前,而不是债务的履行期限或判决。

合伙企业法第53条:退了三年,还是被追债
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企业法第57条:谁犯错谁兜底,其他人只赔到份额为止

第57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

合伙企业法第57条:谁犯错谁兜底,其他人只赔到份额为止
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法第83条:LP 转 GP,旧债也要无限担

第83条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83条:LP 转 GP,旧债也要无限担
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法第84条:GP 退居 LP,旧账还是无限

第84条规定,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84条:GP 退居 LP,旧账还是无限
解散清算与破产

合伙企业法第91条:企业注销了,债还没完

第91条规定,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注销消灭的是企业主体资格,不消灭合伙人的法定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91条:企业注销了,债还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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