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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伙退伙与除名

2026-11-08

合伙企业法第45条:约定了期限,退伙就得有法定理由

第45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发生合伙人。

入伙退伙与除名 诚立会计 阅读 154
2026-11-08

合伙企业法第47条:说走就走,代价是赔偿

第47条规定,合伙人违反第45条、第46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与可预见的间接损失,以因果关系为限。

入伙退伙与除名 诚立会计 阅读 132
2026-11-07

合伙企业法第48条:五种情形一旦发生,退伙自动生效

第48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

入伙退伙与除名 诚立会计 阅读 73
2026-11-07

合伙企业法第49条:除名是重手段,程序错一步就无效

第49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

入伙退伙与除名 诚立会计 阅读 110
2026-11-07

合伙企业法第50条:人走了,份额不一定传给儿子

第50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

入伙退伙与除名 诚立会计 阅读 147
2026-11-06

合伙企业法第53条:退了三年,还是被追债

第53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判断标准是债务发生的原因事实是否存在于退伙之前,而不是债务的履行期限或判决。

入伙退伙与除名 诚立会计 阅读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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